为进一步清理整顿收费秩序,优化发展环境和改善投资环境,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,根据《国家发改委〈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〉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<2011>534 号)精神,结合贵州实
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,维护招标人、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 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及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,适用本办法。
1.编制(或审核)投资估算、可行性经济评价:调查、收集资料,完成编制经济效果评价,包括各种有关技术经济因素及方案投入与产出的财务、经济资料数据的分析比较,确定和推荐最佳方案,出具可行性研究文件;完成编制项目投资总额、资金筹措和投资使用计划,包括投资预测、投资效益分析及确定工程造价等,出具投资估算文件。